参展商进馆及撤馆时间
租用光地参展商(特装摊位)
租用标准及特装摊位参展商
进馆时间:
特装搭建
10月9日上午 9:00至下午6:00
不适用
摊位布置
10月10日上午 9:00至下午6:00所有摊位布置必须于下午6:00前完成
展品进场
10月10日上午 9:00至下午6:00
撤馆时间:
展品撤馆
10月14日下午 4:30至晚上7:00
摊位电源断电
10月11-13日下午 6:3010月14日下午4:45
摊位拆卸(包括照明装置)
10月14日下午 7:00至晚上12:00
撤馆安排本展览会是一项专业的贸易商展,为保障展会及大会管理机构的声誉及形象,同时为避免对其他参展商及买家带来干扰及不便,所有参展商必须在展览会最后一天 (2006 年10月14日) 下午 4:30 以后,方能开始撤展或拆除任何展览的部份。所有展品撤离展馆需要"出门证",该证件由大会管理机构于10 月14日下午 3:30 后进行统一发放,并于当日下午 4:30 后方能使用。
参展商须安排好行程以避免与撤展时间发生冲突。由于时间冲突而导致的费用应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提前准备撤展及撒离展台如果参展商在展览会最后一天下午3:30或之前开始为撤展做准备或撤离其展台("提前准备撤展及撤展"), 该参展商须应大会管理机构的要求,立即向大会管理机构支付以下相应费用作为赔偿(赔偿金额),此赔偿金仅为算定损害赔偿(而非罚款):
提前准备撤展 / 撤展时间
赔偿金额
展览会最后一天下午1:00前
美元 1,000
展览会最后一天下午1:00 至3:30
美元 500
此外,大会管理机构有权禁止有关参展商参加大会管理机构将来举办的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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